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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問題很難以啟齒,講了怕傷感情,不講又對不起自己,房租就是這麼一回事。收的太高,房客感覺受委屈,收的太低,房東又感覺吃了點虧,長久下來房東與房客之間關係就容易產生質變,到最後不歡而散,房客又要找新房子,房東也要找新房客,然後兩者再重新適應新生活。只是房租一開始就定了,能夠在租約還沒重新訂定前就要求調漲或調降租金嗎?

其實房租就是使用房子的代價,房子的價值升了,使用房子的代價當然也高了,房子的價值降了,使用房子的代價就應該隨著降低。所以法律就針對不同的租約類型,開放不同程度的租金升降允許性讓房東與房客適用。如果是定期租賃契約,因契約訂有期限,法律就認為房東及房客彼此已經預先計算好自己在這一個租約期間之內可能獲得的利益或是所應承擔的風險,所以法律原則上並不允許定期租約可以調漲或調降房租。但如果是不定期租約,則因為租賃期間可能很長,房子本身的價值差距可能會很大,則法律允許房東或是房客可以向法院聲請調漲或調降房租,但調整租金也不會全部依照聲請人說的數額算,法院會依照附近的房價、地價和開發程度,還有房客因為租房子受的利益及經濟程度去核定租金。

法院所為的判決屬於形成判決的一種,必須在法院判決之後租金才會有所變動,只是法院的判決可能會拖很久,所以實務上發展出一套規則,必須看房東在向法院聲請之前有無通知而房客有無繳交租金而定,如果房東在聲請前沒有先行通知,則判決後的房租須從判決後才開始起算;但如果房東之前已經先行通知了,則才可以從通知的時間點起算。而如果房客雖然在房東通知後不同意調整,仍然按照舊約定給付租金房東照收或房東不收而提存起來,則因為已經發生法律上的清償效力,則調整後的房租還是只能從起訴時計算。

另外,定期租約可能因為租約到期但房東繼續收房租且房客繼續給房租而變成不定期租約,則還是定期租約時不能調整房租,轉變成不定期租約後才可以聲請調整房租。但是,所有調整租金的前提是,必須房子本身價值有所增加,比方說房東增建很多設備或是重新裝潢、附近蓋捷運使地價一直漲等因素,如果附近雖然開發的很繁榮,但房子本身沒有增加價值的話,還是不能聲請調整租金。

不過房租本來就是房東與房客間自己約定的,雖然法律規定只有不定期租約房東或房客才能向法院聲請調整房租,可是在定期租約和不定期租約中,如果房東和房客間自己講好要調整房租而且達成共識了,法律當然沒有不準的道理,房租自然就按照房東和房客間的約定去履行。

有原則當然就會有例外,定期租約雖然原則上不能向法院聲請調整租金,不過因為所定的其現有長有短,一概不准似乎也不通人情,所以一般認為,如果外在環境或經濟情況與訂約當時所處的條件有了顯著的不同,房東或房客還是可以依照情事變更原則向法院聲請調整房租。

而如果房子因為不可歸咎於房客的因素而有部份毀損不能使用的話,如果雙方都還願意維持租約,則房租也可以依照毀損的比例去要求降低,也算是一種調整租金的方式。

參考法條:民法第435條第1項、第442條,最高法院48年度台上字第521號判決、75年度台上字第2263號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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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不能隨意更改格局」房仲業表示,根據內政部新規定,擅自變更房子格局,小心挨罰。

 

房仲業強調,民眾如果擅意敲敲打打即有可能破壞原本經過精密計算的建築物結構系統及耐震強度,為了大家的生命財產安全,民眾不能再有「房子是我的、就可以隨意改」的錯誤觀念。

 

家裡人口單純,只有夫妻倆的阿宏,搬來汐止大同路電梯華廈第八層樓自有住宅將近一年了,房子是在預售時即購置的,等蓋好住進後才發現和當初規劃所需的空間不盡符合而懊惱不已,主臥房擺設家具後就幾無迴旋空間,日前他們想把建商原規劃成三房的其中兩個房間的分隔牆打通。

 

原以為自己找熟識的師傅就可自行變更格局,經詢問後才知道,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還要委任開業建築師辦理申請室內裝修執照,否則即觸犯了建築法,一經檢舉,就會被主管單位開罰。

 

以前公寓裝修成數間套房,依照建築法相關法令規定,5樓以下非供公眾使用的建築物室內裝修,是不必申請許可的。這是由於6層樓以上的集合住宅因逃生動線較為複雜,公共安全的危險度也較高,因此被歸類為「供公眾使用」建築物的範圍之一。

 

住戶如果要變更原有室內格局,包括分間牆及天花板,不管是敲除或增加,都必須委託開業建築師針對建築物使用材料等加以檢討,並申請室內裝修執照並簽證負責,以確保整棟大樓的公共安全。

 

就算是住在一樓的屋主擅自敲除樓板做樓梯通往地下室,也是違反建築法的規定,都可以處罰6萬元至30萬元不等的罰鍰至改善完成或補辦手續為止。

 

近幾年來,因為有愈來愈多的公寓改建成套房出租的案例,為了防堵損鄰及避免公共安全情事發生,96年2月26日內政部發布新規定,指定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的集合住宅及辦公室等,除建築物地面層至最上層屬同一所有權人外,其任一戶要增設浴廁或變更居室隔間牆,都必須向縣市政府建管處提出申請建築物室內裝修審查許可。

 

由於房價高漲,把建築物原有牆面打掉,讓陽台可向外推出去,室內空間隨之變大,這是都會區民眾面對寸土寸金房價的普遍作法,但這種擅自擴建的行為也從95年元旦起被嚴格取締。因為這已違反建築法,使「防雨所以加裝陽台窗」的行為變質,也可能危急室內安全及消防救災。

 

房仲業建議民眾,居於安全考量工程,驗收完才增建的夾層屋千萬不要買,理由是它的柱子變短,抗彎剛性變大,將分配到比原先設計還要多的外應力,正常情況不會倒塌毀壞,但是當大地震發生時,最先破壞的極有可能就是後來增建的夾層,除非當初結構設計時就是規劃成夾層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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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用來保護懂法律的人,房仲業提供5大包租公婆碰到惡房客時最常發生的狀況及解決之道,以掌握制勝關鍵。

1、不定期租約。按規定,當房屋租期屆滿,房東沒有表示不再續租或換約,即形成不定期租約。所謂「不定期租約」,就是沒有約定期限的租賃。對於不定期租約,法律有特別規定保護房客,除非房客有違反契約、法令等行為,房東可以此理由,對抗房客,否則房東法理情均站不住腳。

當租賃雙方不定期租約形成爭議時,解決的辦法就是協調,找出一筆雙方均能接受的搬遷費,由房東支付給房客,做為終止租賃契約的補償金。

2、房客拒付租金。面臨此種情況,房東可以從兩個角度來衡量解決的方式,倘若房客的確是財務上有困難,無法如期或一次給付租金,經溝通,若房客表現出解決的誠意,房東不妨給予適度的寬限期,否則只好採取法律途徑,即所謂的留置權救濟,留置權指房客積欠租金,房東可以要求房客將屋內的動產,作為抵扣租金使用,不過前提是房客要有搬離動產的跡象。

3、房客要求房東支付押金利息,否則不搬。包租公吳明將房子租給趙強,雙方約定每月租金為15千元,另加兩個月租金作為押金,一年後房客趙強要求房東支付押金所滋生的利息。押金屬於擔保金的一種,目的是為了保障房東權益,預防房客拒繳租金或作為房屋損害賠償時抵扣使用。一般來說,除非契約書上加註特別約定,房東是可以拒絕房客給付利息的請求。

4、房客私做二房東。除非契約對於轉租有特別規定,否則轉租的行為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許的。

5.房客擅改房間格局且拒絕還原。若契約未明載,房客有恢復原狀義務。

 

來源: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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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經濟及金融市場乍現生機,有些分析師認為最重要的房市應出現復甦跡象,但令人驚訝的是:因為失業率攀升及高檔屋價格下跌雙重夾擊之下,原本信用良好的美國屋主還不起貸款,導致房屋法拍案例有增無減,而且至少要延續到二○一○年。

 

美國「房貸銀行公會」五月廿八日發表報告表示,在新一波無力償還房貸案件中,以優級之固定利率房貸戶佔最多;今年第一季優級房貸戶違約遲繳或遭法拍的比例達近一三%,創下公會自一九七二年開始登錄此數據以來的紀錄。

 

美國《商業周刊》日前報導,目前法拍屋充斥,房市根本不可能有起色。美國「全國仲介業者公會」的研究指出,如依現今的銷售率與需求量計,市場上價值逾七十五萬美元的高檔成屋,其總數至少要四十幾個月才能消化,而供過於求率是整體房市的的四倍。高檔房屋賣不出去,屋主為了變現償債,只好更賤價求售。

 

失業率攀高,也讓高檔房市的問題惡化。美國有大學學士文憑或更高學歷者,其失業率在二○○九年四月達到四四%,比去年同期的二%高出一倍以上。許多原本高薪家庭規畫其財務時,是認為全職工作能長期保持下去;因此,只要夫妻有一人失去工作,可能就無力償還房貸。

 

優級信用屋主無力償還房貸的現象,何時才會達到高峰?據「美國住宅建商公會」首席經濟學家克勞威表示,他認為要到二○一一年才過高峰;無力償還貸款的高峰期,通常是在失業率的高峰期之後出現,克勞威認為失業率高峰期要到今年下旬才會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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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周邊買房子,雖能帶來不少便利性,但專家提醒,捷運也並非萬靈丹,必須注意若太緊鄰高架捷運,噪音和震動反而會擾亂住家寧靜,包括捷運木柵線、內湖線、淡水線的圓山站至淡水站之間,都採高架段行駛,位於第一排及第二排的高架捷運住宅,房價甚至可達15%的差距。

 

住在緊鄰高架段捷運旁,除了有噪音的缺點之外,隱私也被人群看光光,第一排的高架捷運住宅,2樓至5樓的住戶幾乎都會加裝窗簾,有些住戶怕吵雜,甚至加裝兩層氣密窗隔音,長期關窗的通風性較差,房價自然受到影響。

 

此外,根據房仲調查顯示,內湖線的噪音比木柵線嚴重,因為相較於木柵線,沿線復興南北路的路寬40米,且第一排住家和高架橋距離15米以上,然而,內湖線沿線除了北安路的路寬40米,內湖路一段、文德路、成功路四、五段等路寬30米,康寧路三段路寬更是縮到25米,第一排住家距離高架橋僅8米至10米寬而已,可見內湖線噪音恐比木柵線嚴重。

 

臨高架捷運站第一排的住宅價格,通常較鄰近的後排低10%至15%左右,而臨軌道旁第一排的房子,去化天數也確實較久。

 

此外,住家景觀也會因高架捷運而受阻,詹凱全以內湖線文德站為例,文德站第一排單坪價格約27萬元至45萬元,而第二排的文德路171巷、麗山街等區塊,不但住家環境較安靜,更可看到碧湖景觀,單坪價格拉升到35萬元至55萬元,可見前後排房價差距達2成之多。

 

而捷運住宅雖是票房保證,應考量買在鄰近捷運「站」、而非捷運「線」,尤其是高架捷運住宅,若錯買在捷運線上,卻離捷運站點很遠,等於是忍受來回的噪音、卻無法享受交通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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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購屋糾紛中,買到漏水屋這樣的狀況屢見不鮮,對此,有房仲業者指出,其實梅雨季節連續下好幾天的大雨,最能夠看出房屋是否有漏水的跡象,而屋主如果趁這個機會好好整修房屋的話,也能讓房子將來在轉手時,賣個好價錢。

 

梅雨季節來臨,有房仲業者指出,由於在購屋糾紛中,買到漏水屋佔的比例很高,因此,民眾如果可以選在雨天看屋,比較能夠觀察房屋是否有漏水、排水不良或是淹水的情況。而對屋主來說,房子漏水或滲水將會影響房屋的售價,因此,利用雨季檢視房屋、並且早點整修,將來也有機會可以賣到好價錢。屋主自己來檢查自己的房子是不是有漏水,因為在中古屋買賣交易當中,其實漏水這個部分其實是蠻困擾的,如果你趁這個機會把漏水檢查清楚,對於你之後轉手,也可以避免一些糾紛發生。

 

建議民眾最好是在連續下雨兩三天後再去看房子,她說,雖然有屋主用重新粉刷等方式,希望能掩飾不良屋況,但房子有沒有漏水,還是可以觀察房內的木製品、例如木製窗台有沒有因為漏水而損壞等情況來檢視。

 

如果您是租屋的民眾,因為連日來不停下雨、導致租屋處漏水、需要修繕,房仲業者也表示,依照民法規定,除非房客跟房東另有約定,否則房東應該負責修繕房屋,修繕房屋的費用也必須要由房東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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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市股市雙漲,商辦市場最近出現投資新兵,商仲業者不藏私傳授心法,只要掌握「七四七原
則」,即使生平第一次投資商辦,也能立刻上手。

 35千萬試身手 百坪商辦入門產品
從今年四月至今,股市狂飆帶動房市,根據央行統計,去年下半年以來,海外台資回流資金高達
170
億美元,其中不少熱錢都湧入房地產,尤其看好陸企來台駐點,商辦店面成了這波投資標的。

位於台北市內湖成功路四段的店面物件,今年四月初以一億250萬元高價成交。

值得觀察的另一現象是,最近商辦市場出現不少生面孔買方,成了商仲業者口中的「商辦兵」,
佔了整體買方約五成比例。商仲業者觀察發現,近來這些生平第一次投資商辦的買方,大多是傳
統產業的中小企業主、高收入的醫師或律師,也有不少是置產海外的僑胞或台商。這批商辦新手
偏愛總價三千至五千萬元,大約一百坪上下的物件,相當符合陸資初期來台設點所需的坪數大
小。

 七四七心法 = 空置率、投報率、貸款數

第一次投資商辦的新手應該掌握「七、四、七原則」。第一個
「七」是指物件的全年平均空置率,應該小於7%,計算公式很簡單:平均空置率=空置面積 /
板總面積。所謂的「四」是指商辦的租金年報酬率應該大於4% ( 毛租金報酬率=全年租金收入 /
商辦購買總價 )。最後一個「七」是指銀行核貸成數應該大於七。


此外為了考量投資標的未來增值空間,房仲業者也提出三點建議:第一,商辦應座落於台北市主要
商圈;第二,距離捷運站五百公尺之內;第三,商辦大樓管理完善。

來源:網路地產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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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屋糾紛逐年增加,全台去年度的購屋糾紛案件,達到近2,000件,是7年來新高紀錄。而隨著房市買氣增溫,應更加注重購屋應有的權益,以免花大錢買房子,日後卻要一直面對惱人的糾紛,專家提出六大心法,保障自身權益、遠離購屋糾紛:

一、斡旋金可否撤回,應詳細載明:近期中古屋的購屋糾紛案例中,以買方付出斡旋金、與屋主議價成功後卻反悔居多。

買方付斡後,一旦屋主同意該價格出售,買方的「斡旋金」便轉為「定金」,表示交易完成,若此時反悔、不履行簽約,不但會沒收定金,甚至要付出成交價2%的仲介服務費。

許多人付了斡旋金、簽署「買賣議價委託書」之後,覺得只是「向屋主問問看」而已,誤以為沒有法律效力,其實雙方簽署「買賣議價委託書」,委由房仲向屋主議價成功、屋主願意售出時,這筆交易便算成功,必須依規定完成購屋簽約流程,否則就認定為違約,不但要沒收斡旋金且仍須支付2仲介服務費。

二、房屋漏水銹蝕,應確實檢視:「房屋漏水」一直高居「購屋糾紛」榜首,幾乎是每5件糾紛,就有一件是因漏水引起。因此建議,購屋人選擇中古屋或新成屋時,都應優先檢視滲漏水問題。

引用民法第354條的規定,條文中指出,賣方必須無條件擔保其所出賣之物,沒有交易上的瑕疵,也不得刻意隱瞞,但第355條同時也規定,若買方於簽訂契約時,賣方已清楚告知該物有瑕疵,則買方必須自行承擔責任。

除了要在雨天過後或雨季期間勤看屋,透過房仲買屋,對於買方較有保障,買方在交屋前,可向屋主要求瑕疵擔保責任,例如房屋漏水,原屋主便應負責解決房子的漏水問題,而在交屋後,若發現屋內滲漏水,也可於半年保固期內委由房仲處理。

至於買預售屋者,則應在驗屋階段看仔細,建商在交屋之前,會寄發通知、告知買方在接到通知後的2個禮拜內,相約時間來驗屋。

「驗屋」是最重要的步驟,一定要審慎檢視。驗屋時,民眾若發現瑕疵,應當場提出,建商也應當場向買方承諾,將會花費多久時間修復。

三、有無增建、改建,應具體說明:頂樓加蓋、公共空間增建等,已是台灣中古屋的常見型態,畢竟仍有拆除風險,因此屋主應具實以告,且清楚記載於標的現況說明書中。

四、請領最新謄本後再簽約:房仲業者提醒,買方簽約前,應先請領最新謄本,才可了解屋主的債務問題,可委由仲介代辦,以免簽約後才發現屋主欠下龐大債務,房子早已被查封,買方卻不知情。

五、賣方債務過高,應交付「價金履約保證」較有保障:若屋主債務過高,或擔心屋主取走將購屋款項,除了要請屋主簽立債務確認單,也可交付「買賣價金信託履約保證」,保障買方在交屋前,所支付的款項控管於履約專戶,直到過戶後,屋主才可拿回賣屋價金。

六、如有租客,應事先溝通:買方可向屋主詢問租約到期日,買方應先與屋主談妥,由屋主將租客排除、再交屋給買方,或是由買方按原租約承接租客,所有談判條件都應明載於契約中。

 

來源: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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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買氣暢旺,市場豐沛資金湧入投資市場,不少人摩拳擦掌、搶當包租公,房地產業者發現,有半數比例是未曾見過的生面孔進場投資,對於收益型不動產市場的新兵來說,掌握各類產品的特性,精挑適合的區域,從中獲利並不難,專家針對市場中正夯的三項投資產品,提出三大撇步:

一、投資套房,可尋找外宿率高的學區:學生套房的投報率表現一向都不錯,而想要投資套房,首先必須掌握學生外宿率,依此評估住宿需求。

根據教育部統計,淡水地區的學生外宿率居北縣之冠,該區包括淡江大學、真理大學、聖約翰大學及海洋大學淡水校區等,共有四所大專院校。

四所院校所提供的宿舍,僅約5,417個床位而已,但是光是淡江大學就超過2.5萬名學生,顯示出淡水地區有4萬名學生有外宿的需求,外宿比例高達89

客戶花450萬元買屋並改裝為5個套房,每個房間每學期可收租金3.5萬元,年收益35萬元,投報率高達7.7%,可見淡水套房火熱,今年第一季的成交量,較去年第四季增加逾二成。

二、投資店面,都會型捷運商圈店面有賺頭:商用不動產兼具實用、增值的效益,是誘使投資人搶當包租公的重要原因。

以店面來看,台北都會型捷運商圈店面,近期成交狀況十分強勁,尤以內湖區最熱絡。4月初內湖直營店成交一間1250萬元的店面物件,投資人就是著眼於捷運通車後的效益。此外,北縣板橋的店面產品也紛傳捷報,像這類都會型的捷運周邊店面,可藉由人潮聚集錢潮,因此買氣熱絡。

三、投資商辦,掌握「747」原則:近期不乏口袋較深、社會歷練較久的投資新兵,進軍商辦市場,他們多半認同商辦價格相對便宜且報酬率優於住宅,因此嘗試投資商辦。

投資人應掌握「747」原則,也就是標的平均空置率低於7%、租金報酬率4%以上、銀行貸款7成的原則,便屬於良好投資價值標的,可獲穩定租金收益。

來源: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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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內房市似乎有逐漸回溫跡象,不過,也並不是完全沒有隱憂存在,部分地區的餘屋量仍然偏高、民眾的失業情況也還沒有大幅改善,因此,這一波房市景氣的變數仍然存在,要再持續觀察,才能確定房市是否已經回春。
     國內房市的買氣近來受到台股大漲激勵,交易量出現活絡的現象。對此,近來國內新成屋和預售屋的來人組數的確有增加,根據北台灣預售和新成屋所做的調查也發現,三月和四月份,房市景氣燈號已經連續呈現兩個黃藍燈,不過,目前北台灣的餘屋量還有四萬多戶,主要集中在桃園地區,能否順利消化,關係未來的房市景氣。「還是有負面的、餘屋量的問題,包括現在失業潮,但假如景氣到第三季還是沒有上去的話,購屋者擔心下個月會不會丟了工作,或科學園區有一下沒一下,所以失業潮是房市最大的殺手,所以隱憂一定有啦!」
     至於新流感疫情會不會對房市造成影響,目前國內外疫情控制得都還不錯,加上國內已經有過處理SARS疫情的經驗,因此,新流感對於房市在現階段應該不會有太大影響。
來源: 中廣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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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市場競爭激烈,包租重現激殺潮,房仲業者建議,掌握所在區位好、捷運公車近、生活機能強、門禁安全佳、裝潢氣氛優五大包租心法,包租將易突圍而出。

銀行定存利率創下歷史新低,迫使為數不少的定存資金流入市場。其中房地產由於保值、投資方式相對單純與安全,深受保守型投資者喜愛,但隨著大量資金進入房地產市場,選擇包租獲益的屋主越來越多,市場競爭相對激烈,多年來表現穩定的住宅租金也出現了鬆動現象。

這個現象顯示租屋市場確實因為越來越多的長期投資者進入,造成租屋供給面擴大,為了競爭有限的租客,租金降低也是必然的現象。

定存利率創新低,加上房價漲租金多年不漲的情況,壓縮到包租公的投資報酬率,目前市場上除了特殊的產品之外,幾乎很少見到年投資報酬率超過3%的產品。

但即使如此,比銀行定存高的投資報酬率,加上房地產相對安全保值,仍是許多資金擁有者的最愛。不過因為進入這市場的人越來越多,房東還得面對房屋空置率不斷提高的問題,許多房東等租客,一等就等半年以上,除了空置物件看得心煩,資金壓力也成為不小的負擔。

市場上想當房東的人很多,房屋好不好出租,其實在買屋時就已經註定了,買屋出租需要注意5個部分,有這5大特色的房子,只要租金不太離譜,一般都算好租。

1、所在區位好:一般以選擇在人口密集,商業活動頻繁或大學學區,對將來出租會有較大的保障。

2、捷運公車近:是否鄰近捷運或者有其他的大眾運輸系統,抑或有接駁車可通往捷運站等都是租屋者考慮的重點。

3、生活機能強:附近是否有超市、便利商店、書局、公園、學校等,有助生活機能的設施,對於轉手與出租都有很大的幫助。

4、門禁安全佳:門禁安全及清潔品質都相當注重的產品,租金也有加分。

5、裝潢氣氛優:房東願意將內部稍加裝潢,營造出溫馨氣氛,也將有助於出租率與租金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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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頭路越來越難找、薪水越變越薄,為了省租金,出外打拼的租屋族也開始出現遷徙現象,轉往市郊轉租較低價的物件,除了搬家,專家也建議,租屋族不妨也可以選擇以簽固定約的方式來壓低房價,節省租金。

 

■ 捨大樓選公寓簽長約爭取低價

 

  房仲業者表示,台北市的電梯大樓、擁有管理功能的套房,平均租金約在1.2萬,不僅水、瓦斯等費用須另計,還需額外支付管理費。相較於大樓的套房,租屋族不妨考慮選擇由三房二廳格局的公寓改裝成獨立套房的物件,租金大概落在1萬元上下,且租金可能還內含水、瓦斯、第四台、網路等支出,這樣換算下來,每個月至少可以省下3000~4000元的支出。

 

  此外,若房子的屋況良好、周邊生活機能佳,房客也可向房東表達,願簽1年以上的長約,房東不必擔心空巢期,而在租金方面,就可能有議價的空間,比如說酌減3000、5000元,對荷包來說,也不無小補。

 

■ 不景氣省租金租屋族大舉外移

 

  根據房仲業者的調查指出,目前市中心捷運站周邊的租金貴2成,荷包緊縮的租屋族,因無法負擔而退居外圍租屋,使得目前市中心的租屋市況最糟,反而是捷運線末端站點,租金較低,出租率較佳。

 

  許多租屋族為了省租金,從市中心往外圍擴散,房仲業者分析,以月租1萬元的獨立套房來說,多坐一個捷運站,租金可省近千元,因此,租屋族以最常搭乘的捷運線為主軸,開始呈放射狀遷徙,其中大台北的各捷運站點中,又以南港區的昆陽站、北縣的永寧和南勢角等站,是最受租屋族青睞的區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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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帶動交通優勢,使捷運住宅具有抗跌增值的潛力,但不是所有捷運住宅都有一樣的漲幅條件,房地產專家建議,購買捷運住宅還是要考量各捷運商圈性質差異及居住品質、生活機能等。

捷運住宅需考量未來的漲幅或保值條件,較具漲相的區域,需符合原商圈發展有相當成熟度、區域內人口密集,除有捷運站外,聯外交通要多元化且未來仍有其他交通或是重大公共工程進駐,才是具有保值與增值潛力的捷運住宅。

目前看來,沿著捷運購屋的大方向是正確的,但仍要考量其周邊環境,如果能再多個市場、公園或學區的加值,未來才可確定比較保值。

專家透露以商圈來說,若是成熟商圈內的捷運住宅,通常都具有加分作用,但若捷運站本身沒有商圈或是為新開發的商圈,商圈一旦未能成形,人潮稀少,捷運帶動房價漲幅的效果就不強。

保值性佳的捷運住宅通常是三鐵共構的捷運或是雙交會點的捷運站,例如台北車站、板橋捷運站、未來南港站,都是屬於三鐵共構的捷運站,另外雙交會點的捷運站如古亭站,或是未來捷運環狀線完工後的大坪林站、景安站等,因為有雙捷運線交會,就會帶動更多人潮與錢潮,房屋保值性佳。

另外,捷運住宅通常是越近捷運站保值性越高,所以捷運共構的產品通常價格最高、上漲也最快,但除此之外,距捷運五百公尺,走路十分鐘內的住宅,可避免人潮與噪音干擾,保值性也佳。

但若要從未通車的捷運先下手卡位,享有未來通車後的增值空間,則要優先考量捷運預計通車的日期,以便確認資金運用的活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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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界人士表示,法院查封民眾的房屋,會先以專函通知所有權人,法院人士前來現場查封房屋時,也會出示證件,再貼上封條,絕無要求所有權人提供權狀或身分證件,以撤銷查封的情形。

 

 

 

關於法院查封不動產的流程,查封是由債權人啟動,向法院聲請查封債務人之土地、建物(所有權人須為債務人)。書記官收到強制執行聲請,經由法官審理後,便會交由執達員繕打查封公文予地政事務所辦理查封登記。

 

 

 

查封標的若為單純土地無建物坐落其上者,則須另會同地政人員指界。查封之建物若有增建,或是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者,則須再定期做測量查封。約定當天至現場,法院會派書記官會同執達員,於查封標的貼上封條。

 

 

 

台北士林法院法官指出,查封工作是由書記官會同錄事或執達員執行,如果真的是法院來查封,對被查封的標的物住址、地號已非常清楚,不可能再要求當事人拿出土地、建物所有權狀來「銷案」。

 

來源: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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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正值房價盤整期間,要如何加快房屋市場交易速度,價格仍是買賣雙方決定的關鍵,如何判斷房屋「價值」,專家做出建議,值得投資人參考。

 

要如何判斷自己的房子價值來決定合理的價格呢?日前挑選出5項與房屋價值強烈相關的要素,並抽問全省加盟店店長後發現,這些在房屋仲介業深耕經營許久的專家們認為「地段」是決定房屋價值最重要的項目,其比重高達34%,其次為「生活機能」佔25%,接著分別為格局17%、採光14%和裝潢10%。

 

觀察目前的市場狀況,發現有部分屋主對於房價十分堅持,因此建議不論屋主或購屋人,不妨參照房仲專家建議的項目比重來檢視房屋價值,針對房屋所在的地段和生活機能、以及本身的格局、採光和裝潢分別給予1- 5分的分數後,再乘以對應的比重計算出總分,便能為其提供客觀的參考依據,也能藉以調整房屋的價格。

 

以上項目都相當重要,但建議另外還需要注意建商的品質及信譽,因為萬一出現漏水等房屋瑕疵問題的話,有信譽及品牌的建商可做售後服務的維修。

舉例說,王先生任職於政治大學,王太太是位全職家庭主婦,一雙兒女正值國小學齡,2人找房子找了半年多之後,看中位在興隆路與辛亥路附近的一間大樓A屋,以及另一間位在熱門仁愛學區內的公寓B屋。

 

先生與王太太認為A屋的地段有4分、生活機能5分、格局4分、採光4分、裝潢3分,而B屋的地段有5分、生活機能4分、格局3分、採光3分、裝潢4分,兩者的房屋價值經加權計算之後,分別為4.15分和4.03分,因此王先生與王太太決定購買A屋。

 

另一個例子是陳小姐打算將住了3年的套房出售,經調查得知同棟大樓恰巧剛以300萬成交一戶同格局的套房,陳小姐以5要素評量之後認為自己的房子裝潢普通,不如該戶的全新裝潢附家電,分數分別為3.49分和3.93分,因此決定開價266萬委託仲介出售,在兩個月後便順利成交。

 房仲業者表示,以上評分標準方式,值得房屋買賣雙方參酌。

 

來源: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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