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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陳宥臻╱台北報導】

立法院昨三讀通過調高囤房稅,將非自住房屋稅率由現行房屋現值的1.2%至2%,調高為1.5%至3.6%。德明財經科技大學副教授花敬群痛批,「簡直是稅制上的違章建築」,影響整體稅制改革,而且稅率高但稅基低,富人根本不怕!

由上百位教授學者連署成立的房市改革聯盟昨日指出,調高非自住房屋稅稅率,對短期調節房市有一定程度之效,但終究是片段式的修法作為,尤其是以個人名下的第4戶住宅,做為非自住房屋的認定標準,房改聯盟認為標準太寬鬆。

花敬群指出,台灣稅基是用評定現值,不是實價課稅,就算囤房稅調高至3.6%,仍舊課不了什麼稅。就如同仁愛路帝寶豪宅實價成交每戶都超過1億元,財政部去年公布的評定現值1戶只有700萬元,課稅基礎落差大。

永慶房產集團研展中心經理黃舒衛表示,以北市9000萬元住宅來看,評定現值約150萬元,住宅用課稅是1.8萬元,若以非自用宅計算,增加3.6萬元稅賦;若是民眾較常購買的2000多萬元住宅,每年非自用住宅稅,調高後也僅2.7萬元左右。

房改聯盟認為房屋稅改革,應全面檢討稅基,包括房屋評定單價表、街路等級調整率、及折舊與耐用年數等項目的檢討,目前財政部僅採取單純調高房屋稅名目稅率的做法,反而可能對後續稅改產生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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