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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新聞-黃悅嬌報導)

財政部初步研擬自住房屋上限三戶,遭質疑太寬鬆。財政部長張盛和今天表示,各方都有不同看法,財政部必須考慮社會現象及稽查實務能力,循序漸進,若稅捐處認為三戶查得來,一年後上限改為兩戶也不是不可以。

財政部研擬的自住標準認定條件為「房屋無出租使用」、「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居住使用」、「本人及配偶全國合計三戶以內」。換言之,第四戶才被視為非自用住宅,遭外界質疑太寬鬆。

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寬跟緊是每個人的不同看法,財政部要考慮社會現象,供給父母住的如果不叫自住,社會大概不能接受,也要考慮給子女住的,但暫不過戶的情形,另外,稅捐處過去從無查核自用、非自用住宅,有沒有能力承受也是問題,可循序漸進推動。『可逐步漸進不要一下子打擊面很大,讓稅捐處也承受不了,所以可以循序漸進,如果三戶稅捐處查得來沒問題,一年後訂兩戶也不是不可以。』

對於立委質疑三戶上限是張盛和替自己量身打造一事,張盛和說明,他在監察院信託的房屋約有四戶或五戶,但有些是祖宗傳下來的,只是放個牌位、他跟哥哥各持分二分之一,差不多四坪而已,另一戶為岳母住,由他太太跟岳母等共四個人各持分四分之一,這樣也叫一戶,不值得一提,自己住的房屋則是老房子,房屋評定標準現值在新台幣十萬元以下,早就免房屋稅了,所謂的「張盛和條款」,跟他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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